各稅務師事務所:
現將中稅協《關于舉辦“土地增值稅清算專門業務培訓班”的通知》(中稅協秘發[2016]042號)轉發給你們,請各所結合實際情況,按規定時間和程序報名,并安排好人員參加培訓。
北京市注冊稅務師協會
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三日
